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破产重整申请审查工作指引(暂行)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破产重整申请审查 工作指引(暂行)

(2018年9月26日公布并实施 渝高法〔2018〕190号)

为规范破产重整申请审查工作,明确破产法官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规定,结合我市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对破产重整申请的审查工作做出以下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