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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德运公司于下季度的前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作季度报告,并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后1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年度报告。报告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2)德运公司的财务状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及变动情况;(4)报告期内重大事件、行为及对公司的影响;(5)管理人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事项。若在执行期内成立董事会的,还包括董事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