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选择重整模式
从各国立法及地区相关规定与实务情况来看,重整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传统的企业存续型重整;第二种是营业让与型重整;第三种是在部分国家与地区存在的清算型重整。其中,前两种模式最具典型意义,是重整制度在实践中发挥其社会调整作用的主要操作模式。[44]存续型重整,是指保持企业主体资格存续,仅在企业“外壳”之内进行重整,常见措施为通过债务减免、延期清偿以及“债转股”等方式解决债务负担,并改善公司业务经营、治理结构等。营业让与型重整,又称为出售型重整,是指将债务人之全部或主要部分营业让与他人,而以所得对价分配于诸债权人。
重庆法院在破产重整实践中,深刻认识重整制度维持企业营运价值的本质,并不拘泥于保持重整企业“外壳”的存续,而是结合重整企业的不同情况,因“案”制宜,合理选择存续型重整和出售型重整模式,真正实现重整制度以避免或减少职工失业,保障社会投资与企业经营的价值追求,充分发挥司法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一)存续型重整
“重庆钢铁破产案”采取了存续型重整模式,重整计划保留了重庆钢铁作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资格,确定了继续原有钢铁经营业务,重新优化生产经营格局,提升经营效率和持续盈利能力的经营思路,从治理结构、资产结构、产品结构、工艺流程、管理制度等入手,从根本上改善经营质量。(https://www.daowen.com)
该案重整计划中的经营方案部分,明确了不同阶段经营改善的施行措施及预期目标,按照“近期止血”“中期造血”“远期升级”的路径稳步推行。近期阶段快速恢复停产失修的产线,充分发挥现有产线的能力,达到一定生产目标,同时去除无效低效资产,实施管理变革;中期阶段通过提高产能、新增产品线等措施,实现生产目标升级;远期阶段通过产品升级和流程升级,进一步提升重庆钢铁的盈利能力。该重整计划的顺利推行,将对区域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持续向好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出售型重整
“重庆市华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则采用了出售型重整模式,重整计划将重庆市华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涉及的与天然气业务相关的全部运营资产及其他优质资产剥离,投入另行新设的天然气公司,原公司仅保留天然气安装业务和相关的应收债权,战略投资人出资收购新公司的全部股权,全盘接收现有职工,并采取补充气源、建设天然气管道生产基地,延长天然气产业链等改善经营措施,促进公司经营升级。
这一出售型重整规划,有效利用重庆华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原有营运资产,保障经营天然气营业的连续性,整体解决了职工就业问题,促进了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推动了当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持续向好发展,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