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清偿方案

(二)债权清偿方案

1.重整的宽限期

重整的宽限期为6个月。宽限期内按重整计划的内容,进行应收账款的催收、未结案件的应诉、生产设备及人员的调试调整、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等相关工作

2.有财产担保债权

该组债权不作调整,就特定财产将获得全额清偿。

3.职工债权

该组债权不作调整,将予以全额清偿。

4.普通债权

区分债权额在100万元以上(含本数)债权人和债权金额为100万元以下债权人,分别制订偿还方案,但作为一个债权组进行统一表决。(https://www.daowen.com)

(1)债权金额为100万元以上(含本数)普通债权人,设置两种偿还方案供对应债权人选择。

方案A: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且宽限期满3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偿还5%、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且宽限期满48个月后的12个月内偿还8%,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且宽限期满60个月后的12个月内偿还12%、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且宽限期满72个月后的12个月内偿还15%。

方案B: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且宽限期满84个月后的6个月内偿还30%、12个月内偿还30%。

(2)债权金额为100万元以下普通债权人,设置3种偿还方案供对应债权人选择。

方案A:偿还比例20%,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3个月内偿还。

方案B:偿还比例30%,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且宽限期满12个月内偿还。

方案C:偿还比例60%,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且宽限期满36个月后的6个月内偿还15%、12个月内偿还15%,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且宽限期满72个月后的6个月内偿还15%、12个月内偿还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