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计划执行

(六)重整计划执行

本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为12年,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计算。债务人提前执行完毕重整计划的,执行期按照实际执行时间计算。如因经营成果达不到预期等客观原因导致重整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完毕的,管理人或三家公司可以在执行期届满前向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交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的申请,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以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为准。(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