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债权调整方案及债权清偿方案的主要内容
1.有财产担保债权以其经确认的担保债权额就担保财产变现价款优先受偿,或在对应的担保财产清算评估价值范围内优先获得清偿,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按照普通债权的调整及受偿方案获得清偿。
2.职工债权全额清偿,不作调整。(https://www.daowen.com)
3.每家普通债权人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债权部分,按照100%的比例以现金方式清偿;超过50万元的债权部分,每100元普通债权将分得约15.990483股重庆钢铁A股股票,股票的抵债价格按3.68元/股计算,该部分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约为58.844978%。
4.预计债权的受偿方案。已申报但截至重整计划提交之日尚未经债权人会议核查的债权,在其债权依法确认后,将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受偿。未申报但账面有记载的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向重庆钢铁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