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调整及清偿方案的主要内容

(二)债权调整及清偿方案的主要内容

1.有财产担保债权

以其经确认的担保债权额就担保财产变现价款优先受偿,或在对应的担保财产清算评估价值范围内优先获得清偿,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按照普通债权的调整及受偿方案获得清偿。

2.职工债权

全额清偿,不作调整。

3.税款债权

全额清偿,不作调整。

4.普通债权

(1)每户普通债权人债权本金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债权部分,按照100%的比例由债务人以现金方式进行清偿;(https://www.daowen.com)

(2)每户普通债权人债权本金金额在5万元~20万元(含本数)的债权部分,按照80%的比例由债务人以现金方式进行清偿;

(3)每户普通债权人债权本金金额在20万元~50万元(含本数)的债权部分,按照60%的比例由债务人以现金方式进行清偿;

(4)每户普通债权人债权本金金额在50万元~200万元(含本数)的债权部分,按照55%的比例由债务人以现金方式进行清偿;

(5)每户普通债权人债权本金金额超过200万元的债权部分,按照50%的比例由债务人以现金方式进行清偿。

5.预计债权

(1)预计担保债权共计14,188,698.44元,《重整计划草案》按照担保债权受偿方案进行预留,用于向预计担保债权进行清偿;

(2)预计税款债权共计1,809,984.4元,《重整计划草案》按照税款债权的受偿方案进行预留,用于向预计税款债权进行清偿;

(3)预计普通债权共计40,012,467.66元,《重整计划草案》按照普通债权的受偿方案进行预留,用于向预计普通债权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