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案件受理情况
2026年03月02日
二、案件受理情况
由于三家公司负债大且不能按时偿还债务,部分债权人多次上门讨要欠款,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加之企业长期拖欠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工资、水电等,职工情绪波动较大,三家公司已面临停产边缘。2016年5月16日债务人联丰公司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重庆五中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16年7月6日隆迪公司、诚联公司也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分别向重庆五中法院申请破产重整。重庆五中法院于2016年8月22日分别裁定受理隆迪公司、诚联公司、联丰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由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九龙坡区法院)审理。(https://www.daowen.com)
管理人在对三家公司清产核资的过程中查明,三家公司作为一个整体,均在实际控制人唐某某的控制下运作,经营决策不具有独立性;管理层人员及财务人员混同;生产厂房及土地混用;对外共同使用隆迪一个品牌形象进行宣传;产、供、销一体化生产经营且互相担保现象严重。基于三家公司之间存在高度人格混同,为最大限度提升三家公司的重整价值,更好地维护债权人利益,以利于公平清偿债权,2017年2月20日九龙坡区法院在结合审计报告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判后,裁定三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