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调整及清偿方案

(二)债权调整及清偿方案

1.担保债权

全额清偿,金额上不作调整。

2.职工债权

全额清偿,金额上不作调整,按照100%的比例清偿。

3.小额普通债权

小额普通债权人数较多,且大部分为职工借款,从有效保障职工权利、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该组债权拟按照100%的比例清偿。(https://www.daowen.com)

4.大额普通债权

拟按本金基数清偿。

5.或有债权

(1)未按规定申报债权的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该债权人可以按照本重整计划规定的调整方式予以调整。

(2)存在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在诉讼或者仲裁终结后,根据判决或仲裁裁决所确认的债权金额、偿付时限,按照本重整计划规定的调整方式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