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单元 舞蹈的动态意象及其符号抽象——苏珊·朗格的舞蹈美学思想
2025年08月10日
第六单元 舞蹈的动态意象及其符号抽象
——苏珊·朗格的舞蹈美学思想
苏珊·卡纳斯·朗格是美国著名哲学家,追随著名符号形式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而大力主张符号论美学;至今,其研究方法和某些结论仍对现代美学的建构发生重要影响。朗格在《哲学新解》中提出了她的符号美学思想;这种美学思想在《情感与形式》中被加以铺叙;最后,她又在《心灵:论人类情感》中给予了生理学、心理学和人类学的论证。从这个“三部曲”本身可以窥见朗格的研究思路——即一种艺术美学思想的系统构成,必须囊括艺术哲学、艺术形态学和艺术心理学三个方面。事实上,艺术形态学是艺术美学的核心部分,是艺术哲学和艺术心理学的解释对象,亦是二者得以沟通的中介。
朗格的舞蹈美学思想,主要在其关于艺术形态研究的专著《情感与形式》(Feeling in Form)中。该书著于1953年,由《艺术符号》《符号的创造》和《符号的力量》三大部分组成。其中《符号的创造》是各艺术形态的分论,论及舞蹈符号创造的主要是《虚幻的力》和《神秘的舞圈》两章。此外,朗格1957年结集的《艺术问题》一书,为艺术哲学的讲演文集,也有专章对舞蹈艺术加以哲学探讨,题为《动态形象》(亦译为《动态意象》)。本文对朗格舞蹈美学思想的评价便是基于对上述材料的归纳与分析。
要理解朗格的舞蹈美学思想,应该首先明确她所提出的“艺术”定义,即“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使用不同的理论参照,对“艺术”的定义也会不同。朗格认为关于“艺术”的定义,一方面要用来建立艺术与实际技艺或制造的关系;另一方面又要用来建立艺术与情感及表现的关系。因此,在她的舞蹈美学思想中,动态意象、符号抽象以及表现性、生命力、情感概念等都是十分重要的关键词,我们将在行文中逐一加以评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