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剧芭蕾舞必须始终贯穿着情节
在诺维尔看来,“哑剧芭蕾舞必须始终贯穿着情节。主角下场,群舞演员就必须登台。这不只是为了弥补空缺而让他们充实舞台,他们应该用生动而热烈的表情而不是对称的形象和造作的舞步来抓住观众,使观众始终全神贯注于先前的演员已经陈述的主题。”(第16页)在这里,诺维尔要求芭蕾艺术自身编排“几何形式”的完美去无条件服从人生激情和人生场景的表现。
怎样才叫“始终贯穿着情节”呢?诺维尔认为:“芭蕾舞剧既是一种演出,就必须把戏剧各要素汇集为一……任何舞剧题材的处理,都必须包括三部分:陈述、纽结和解结。”(第9页)他还进一步认为:“芭蕾舞剧就是这类剧种。它应该分场、分幕,每一场都应该像一幕一样,有其开始、中场和结束;也就是说有其陈述、纽结和解结。”(第15页)作为全部情节构成的“陈述”“纽结”和“解结”,有些类似我们常说的“起”“承”“转”“合”,其中的核心问题是性格冲突的构织和消解。我们可以看到,诺维尔的“始终贯穿着情节”,除由陈述、纽结和解结作为情节三要素外,还要求将这种观念由整幕舞剧贯彻到每一场中。这就是说,在整幕舞剧中承担“陈述”“纽结”或“解结”任务的某一场次,自身也还有陈述、纽结和解结。那么,作为“纽结”那一场次中的“纽结”舞段,将是全剧最为激烈的性格冲突之所在,是全剧的“剧眼”。
对由上述“三要素”构成的舞剧情节,诺维尔还提出了其他一些要求。首先,他认为舞剧情节应当清晰、一目了然。“凡是错综复杂、纠缠不清的舞剧,凡是我无法清清楚楚一目了然掌握所要表达的情节,而只能手执说明书才能猜出剧情发展的舞剧;凡是我感觉不出其脉络,看不出其陈述、纽结和解结的舞剧,在我看来只好说是杂耍性的舞蹈。”(第12页)其次,他认为舞剧情节应当精练、避免冗长。他对编导说:“先把你的思想写到纸上,反复读上个百来遍,再把你的戏分成场,每一场都要引人入胜,都能循序渐进,顺顺当当,毫无赘疣地引至巧妙的结局。要精心剪裁而避免冗长,冗长只会冲淡情节的行进;要时刻想到设计画面和情景是创作舞剧过程中最美妙的时刻。”(第25页)第三,他还认为舞剧情节应当紧凑、迅速推进,“多个枝节和诸般画面应该迅速前后相继……要是热烈气氛不能随着情节开展而逐渐高涨,那么整个情节的构思和组合都是很糟糕的,而且是违背戏剧原则的。”(第11页)
正如诺维尔认为“观摩画作”可以“接近自然”一样,诺维尔也认为可以“选择神话”来“编写情节”。他说:“从诗和神话传说中,芭蕾大师们可以汲取大量极为美丽的题材。它们几乎是现成的,只需添加些色彩和明暗对比即可成戏。此外,神话传说还提供形形色色的小题材,借此可以编写出许多情节欢快的双人舞和三人舞……一个独幕就足以将主题铺开、形成高潮和解决冲突,一幅布景就足以演完全戏;只需轻描素绘就能表现情爱,如果再掺入部分嫉妒则更能令人情趣盎然。对比是艺术魅力之所在。芭蕾大师应该去寻找和选择神话中呈现的这些对比特征。”(《舞蹈论丛》1988年第4期第101页)“编写情节”需要“对比”,“对比”即“性格冲突”,也即“戏剧性”。由此也可以看出,诺维尔认为“对称”是“反自然”的而“对比”是“自然”的。
从这一思路出发,诺维尔提出:“为避免混淆,我想把舞蹈分为两类:第一类叫‘机械’舞蹈或‘动作’舞蹈,第二类叫‘哑剧’舞蹈或‘情节’舞蹈。第一类的目的是娱人眼目,方法是通过动作的对称、舞步的华丽和停顿的变化;通过身体的起跃、平衡、劲健;通过舞姿的优美、姿态的高雅以及演员本人的妩媚。第二类舞蹈是第一类舞蹈的灵魂,它赋予前者以生命和丰富的表现力,它不仅能娱人眼目,而且能扣人心弦。”(《舞蹈论丛》1988年第2期第110页)这种分类,其实是诺维尔将自己的舞剧主张和既往的舞蹈现状区分开来。我们也由此知道,“哑剧”在诺维尔那里是“情节”的同义语,他所主张的“哑剧芭蕾”也就是“情节芭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