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形象是一种直观的动态性形象

一、舞蹈形象是一种直观的动态性形象

隆荫培的舞蹈社会学思想,在《舞蹈艺术概论》(上海音乐出版社1997年版)一书中有明确的表述。在这部与徐尔充合著的著作中,他撰写的部分有:第一编《舞蹈总论》,包括《舞蹈的特性》《舞蹈的种类》《舞蹈的起源》《舞蹈的发展》(第一、第三、第四、第五章);第三编《舞蹈创作》,包括《舞蹈的形式结构》《舞蹈语言》《舞蹈构图》《舞蹈创作的审美规范》(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章);第四编《舞蹈流传》,包括《舞蹈交流》《舞蹈传播》《舞蹈美感》(第十七、第十八、第十九章);第五编《舞蹈学研究》,主要是《创建中国舞蹈学的构想》(第二十三章);以及序言、绪论和后记。

如同任何一部舞蹈理论专著一样,隆荫培在《绪论》中要回答“什么是舞蹈”的问题。他在介绍了中国从古至今的文人、学士、舞者的一些主要观点后,把着眼点落在《辞海》(1979年版)和《中国舞蹈词典》(1994年版)两部辞书对“舞蹈”一词的定义上。就“舞蹈”之特性的定义而言,《辞海》指出的是“艺术的一种,以经过提炼、组织和艺术加工的人体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反映社会生活。舞蹈的基本要素是动作姿态、节奏和表情”。后来的“词典”有所修订,认为舞蹈作为艺术的一种,“是经过提炼、组织、美化了的人体动作为主要艺术表现手段,着重表现语言文学或其他艺术表现手段所难以表现的人们的内在深层的精神世界……舞蹈在一定的空间(舞台或广场)和时间内,通过连续的人体动作过程、凝练的姿态表情和不断流动变化的队形画面,结合音乐、舞台美术(服装、布景、灯光、道具)等艺术手段来塑造舞蹈的艺术形象。舞蹈是一种空间性、时间性、综合性的动态造型艺术”。隆荫培在比较后者对前者的修订与补充后,认为后者“更加鲜明地突出了舞蹈的艺术特性。强调了舞蹈着重表现人们的内在的深层的精神世界,而且是其他艺术所难以表现的那些内容。这也就使舞蹈和其他艺术不仅在表现手段上有所不同,而且在表现对象和表现内容上也有着明显的区分……我们从舞蹈定义认识的发展变化上,可以看出我国舞蹈家对舞蹈艺术了解和把握的不断深化的过程。”(第10页)从“舞蹈”定义的理论深化导入,隆荫培简略地提及了研究舞蹈理论的方法(这其实就是他的“经验之谈”),即宏观的研究和微观的研究。他说:“宏观的研究,就是对舞蹈做全面地、系统地、历史地考察研究;是把舞蹈艺术放在社会生活中、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来进行研究……这种研究是一种分层次的综合性的研究,它必须对舞蹈这种社会现象,从人类学、社会学、宗教学、民俗学、历史学、哲学、心理学、美学的各个角度和与其紧密的关系中进行考察……微观的研究,就是对舞蹈的本体……做具体的、细致的、深入的考察研究,从而对舞蹈本体的构成及其社会的存在和传播方式,有一个清楚、明确、详尽的了解和把握。”(第14页)

《舞蹈艺术概论》第一编《舞蹈总论》部分,可以说是隆荫培总体舞蹈观的呈现;最实质的部分,又可以说是《舞蹈的特性》这一章。鉴于舞蹈的艺术特性首先是舞蹈与其他艺术在审美特征方面的差异性,隆荫培用了相当的篇幅论述“从各种艺术审美特征的比较来看舞蹈的艺术特性”。从各种艺术形式所使用的物质材料和表现手段的比较中,可以看到舞蹈的艺术特性在于“以运动人体为物质材料和表现手段”;从审美主体对不同审美客体的感受特点的比较中,可以看到舞蹈的艺术特性在于“以视觉为主、听觉为辅,并且以视、听觉刺激动觉来强化感受”;从各种艺术对客观对象反映的方式和手法的比较中,可以看到舞蹈的艺术特性在于“以表现为主,以抒情为主和以写意为主”。当然,隆荫培没有把自己对“舞蹈艺术特性”的理论表述停留在这一层面,而是深入到舞蹈艺术的本体来看舞蹈的特性。他指出:“从舞蹈艺术的物质外化形态方面来看,舞蹈最重要的艺术特征就是‘舞蹈形象是一种直观的动态性的形象’。这一重要特征包含了以下概念:(一)直觉性。这一特点要求舞蹈作品中所要表现和说明的一切,都必须通过艺术形象直接表现出来……舞蹈舞台上没有‘过去时’和‘未来时’,必须是‘现在时’……(二)动作性。舞蹈形象的动作性,是由舞蹈艺术的主要表现手段——人体的舞蹈动作所决定的……舞蹈动作,一般可大致分为表情性(表现性)动作、说明性(再现性)动作、装饰性连接性动作三类……在这三类动作中,表情性动作是舞蹈作品的主体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塑造人物形象的主要艺术表现手段……(三)节奏性。舞蹈的动态不是一般的自然的无秩序的动态,而必须是合乎舞蹈艺术规律的运动;因此,就离不开节奏性这个要素……舞蹈的动态形象是一种具有节奏性的动态形象……在舞蹈中,节奏一般表现为舞蹈动作力度的强弱、速度的快慢和能量的大小。相同的动作,由于节奏的发展变化……就可以表现出不同的情绪和情感,体现出不同的丰富的内容……(四)造型性。舞蹈动作必须具有造型性,这是使舞蹈动作具有美感形式的最基本的条件和主要的因素……舞蹈艺术的造型性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人体动作姿态的造型,二是舞蹈队形及画面的造型。”(第10页—17页)除此而外,隆荫培还指出,“从舞蹈艺术的内在本质属性方面来看,舞蹈的另一重要的艺术特性是舞蹈的抒情性”;“从舞蹈艺术展现的方式特点来看,舞蹈的第三个艺术特性是舞蹈的综合性”。

《舞蹈艺术概论》的第三编论述的是舞蹈创作,我认为比较有意义的是《舞蹈语言》这一章。隆荫培认为:“舞蹈语言是舞蹈创作的主要表现手段。塑造人物形象,表现人物的情感和思想,描绘人物行动的环境,都离不开舞蹈语言的各种艺术表现功能。舞蹈作品,就是用舞蹈语言为主体建造起来的客观审美实体。从舞蹈语言的结构层次上来看,大致可分为舞蹈单词(舞动)、舞蹈语句(舞句)和舞蹈段落(舞段)三个层次。”(第313页)既然“舞蹈语言”有三个层次,论者一般都从最基本的单元“舞蹈动作”入手。隆荫培在对“人体动作”进行种种分类后,在此基础上研究“舞蹈动作”。他指出:“舞蹈动作的主要来源有四个方面:一是对人的各种自然形态的生活动作和情感动作进行艺术的概括和美化;二是对自然界中花、鸟、鱼、虫和各种景物的动态形象的提炼和加工;三是对人体内在动作潜能的深入挖掘和高度发挥;四是根据人体动律的发展变化繁衍出人们所需求的舞蹈动作。”(第306页)“舞句”作为舞蹈语言的第二层次,是“舞蹈动作”的连缀,但这种连缀不仅是量的变化而且要有质的变化。隆荫培认为“舞蹈动作”要具备三个条件才能成为“舞句”:“一是舞蹈动作的形象要鲜明,其内在的含义易于观众感受和理解;二是舞蹈动作之间的连接要顺畅,注意高低、轻重、刚柔、动静的起伏对比变化,使其具有舞蹈的形式美;三是舞蹈动作的排列组织,要根据作者独白的表现情意的方式进行建构,而呈现出不同于别人的个性特色。”(第315页)关于“舞段”,隆荫培认为:“是由若干个舞句组成的表现一个比较完整内容的片断。它或是表现一定的情节事件的发展,或是描绘人物在特定环境和情况下的内在精神世界,或是营造出艺术表现所需要的某种意境。一部舞蹈作品,即由若干舞段组成。”(第316页)这实际上是说,“若干舞段”如何组成舞蹈作品,涉及的是“舞蹈的形式结构”的问题,隆荫培对此亦进行了研究。他认为舞蹈的形式结构有七种类型,即情节结构、情感结构、心理结构、时空顺序结构、时空交错结构、交响乐章结构、情感色块结构等。对舞蹈形式结构的这种分类方法是值得探讨的,这里就不赘述了。

就《舞蹈艺术概论》这部专著而言,笔者认为还应提及隆荫培在第五编《舞蹈学研究》中所论及的《创建中国舞蹈学的构想》。他指出:“舞蹈学是以舞蹈艺术为研究对象,对舞蹈这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做全面的、系统的、历史的研究的一种科学。它的研究范围主要包括舞蹈理论、舞蹈历史和舞蹈流传三大部分……舞蹈理论,主要研究舞蹈艺术和现实生活的关系、舞蹈艺术的特征、舞蹈艺术的发展规律等问题。其中又分为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两类……舞蹈历史,既属于历史学的范畴,又是舞蹈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研究舞蹈艺术的历史发展过程及其规律,对历史上促进舞蹈艺术前进和发展的一些著名舞蹈家和舞蹈作品做出客观的历史评价……舞蹈流传,既是舞蹈艺术存在的方式,又是舞蹈艺术作用于人们社会生活的手段;既是舞蹈作品产生的起点,又是舞蹈作品创作和演出的最后归宿。舞蹈流传可分为两大部分,舞蹈交流和舞蹈传播……”(第544页—546页)在“构想”中,隆荫培描绘了“中国舞蹈学结构框架”,其中舞蹈理论部分分为舞蹈基础理论和舞蹈应用理论。“舞蹈应用理论”含舞蹈编导学、舞蹈表演学、舞蹈教育学等学科;“舞蹈基础理论”所包含的学科则有舞蹈哲学、舞蹈社会学、舞蹈心理学、舞蹈生理学、舞蹈生态学、舞蹈美学。虽然,他所描绘的“框架”不能穷尽舞蹈理论研究中已经出现或将要出现的许多学科,但其“构想”和“框架”也不失为一种对既有舞蹈理论学科建设的阶段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