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批评要特别关注批评主体的创价活动
将人类主体对客观世界的最优价值关系作为“思想的自由创造”的疆界,其实不是疆界而是路标,是使“思想的自由”合一于“认识的必然”。对此,我们不能不特别关注“主体的创价活动”和“创价活动中的主体”。在其中,我以为最值得关注的有三个方面:一是关注主体在创价活动中对客体、介体的主观能动性;二是关注主体自身需求层次的品级定位性;三是关注主体对个体、群体的视野超越性。在舞蹈批评这一创价活动中,我们把主体对对象的作用而产生的价值称为“劳动价值”,把对象对主体的作用(即满足主体的需要)而产生的价值称为“使用价值”。同理,舞蹈批评主体对批评对象(客体)的分析创造“劳动价值”,而舞蹈批评经“劳动价值”形成的批评文本,将作为受众的对象产生“使用价值”。一般来说,劳动价值凝结在批评文本的“结构有序”中,而批评文本的“功能有序”则是作为受众对象而产生的使用价值。
关注主体在创价活动中对客体、介体的主观能动性,应懂得“创价”活动中的价值创生是由主体特性、客体特性和介体特性共同来决定的。三者之中任何一个要素的细微变化都有可能引起“创价”成果的较大改变。一般来说,主体的能动性决定着介体的调适度和客体的敞亮度,但我们绝不能忽略介体的作用。介体是一个广泛的概念,所有可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主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事物均可称之为介体,而价值的创生又存在于主客体在一定介体条件下进行相互作用的过程。就舞蹈批评的实践主体而言,介体不仅指主体作用于客体时的环境、心境、动机、动能等,而且指主体的批评观、方法论、生活积累和人生境界等。
主体在创价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不能不受制于主体自身需求层次的品级定位性。主体的需求层次,往往对应着客体的价值构成——单纯的心灵捕捉简洁的意象,深邃的目光搜寻幽远的意蕴。关于主体的需求层次,学界较为普遍地接受了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人的动机理论”,即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五个层次(或品级)。在舞蹈批评(或鉴赏)活动中,我们常常会说某人很有品位而某人品位较差,其实与其所实现的需求层次有很大的关系。这一点在批评对象的形态构成和价值生成中表现得更为充分。不同需求层次的品级定位,对舞蹈批评创价活动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一般来说,高品位创价活动受理性、意志控制,而低品位创价活动具有自发性、本能性;高品位创价活动多考虑他人、社会、长远、全面的利益,而低品位创价活动多考虑自我、眼前、局部的利益;高品位创价活动远离本能的控制和约束,与之对应的价值生成将更具选择性和复杂性……
在此,我们还应关注主体对个体、群体的视野超越性。就人类创价活动的主体而言,可以有个体、群体(集体)、“全体”(社会)之分。个体对群体或社会既有一种依存关系,又有一种独立关系。作为群体的一分子,个体有与群体利益一致并从属于群体的一面;而作为单个的人,个体又有把群体或社会当作“他在”、当作环境和对象的一面。而由于后一方面的存在,个体有了与群体或社会不同的利益,也因而有了对事物不同的评价。显然,舞蹈批评作为一种创价活动,主要是个体的创价。在这一个体的创价活动中,固然要防止“全体”淹没个体以至于缺乏“个性”,但也要防止个体离散“全体”走向“恶劣个性化”。正如主体需求层次的品级定位要不断提升才会产生较高品级的舞蹈批评一样,舞蹈批评创价活动的主体要逐步超越个体、群体而尽可能地融入社会,才会有高能量的舞蹈批评。这样,我们的舞蹈批评才有可能实现主体与对象的最优价值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