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动作给艺术地形成姿态语言以意义
在玛丽·魏格曼看来:“舞蹈是表现人的一种活生生的语言,是翱翔在现实世界之上的一种艺术的启示。其目的在于以较高水平来表达人的内在情绪的意象和譬喻,并将其传达给别人。最重要的是,舞蹈要求直接传达而不是拐弯抹角。由于舞蹈的传达者和居间媒介是人自身,又由于它的表现工具是人体(人的自然动作构成舞蹈的原材料),由于他自己占有和运用这惟一的材料,所以舞蹈及其表现必然会受到人的运动能力的局限。这一能力达不到的地方,舞蹈创作和表演的可能性便面临着极限。”
魏格曼很清楚:“只有人体动作还不能算是舞蹈;但人体动作是根本的和无可争辩的基础。没有这一基础便没有舞蹈。当舞蹈家的感情越出了内在冲动,使不可见的意象变做可见的形象,那就全靠通过人体动作才使这类意象能在第一阶段显示自己;那也全靠通过人体动作,才使设计好的舞蹈姿态得到它那有节奏地搏动着的活生生的生命力量……人体动作给艺术地形成姿态语言以意义。舞蹈只有在尊重和保存有关人的自然动作语言的含义时,才会为人所理解。除了对舞蹈姿态的个人解释之外,我们始终是有着责任和义务去弄清楚带普遍性的超越个人之上的含义——舞者既不可能强行改变,亦不可能任意调换而不危及他传情达意的一般效果。”
关于舞蹈的“意义”,魏格曼认为:“舞蹈是无法压抑的种种人类经验之一。跳舞存在于所有时代、所有民族和种族之中。舞蹈就像语言、哲学、绘画或音乐那样,是一种表达方式。舞蹈就像音乐那样,是一种无需使用语言便能为所有人理解的语言。无可争议的是,舞蹈也像音乐那样,不是日常的表达方式。由于内心冲动而开始跳舞的人之所以跳舞,或许是出于欢娱或狂喜之情,这些感情将他的正常步伐变成了舞蹈步伐,尽管他本人可能没有意识到这种变化。简而言之,舞蹈和所有其他艺术的表达方式一样,包容了某种提高并强化了的生活反应。更有,这种提高了的反应并非总得有某种欢乐的背景。悲伤、痛苦甚至恐惧和害怕可能会释放出某种感情的源泉,因此也就产生出舞蹈家整个存在的源泉。”
同一“意义”,舞蹈可用不同的形式来表现。魏格曼曾用自己的创作现身说法:“我在《流浪》这一主题上曾经有过三种不同的设计:第一次是独舞,它的概念是孤寂者命中注定的道路;第二次是群舞,主题思想是许多各不相同的个人,在其独自开始的旅途中相会并在途中联合起来前行;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是作为合唱舞并以象征手法来处理它。主题涉及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经验(特别是战后的经验):无家可归的命运使人们都忧伤地流浪,只是由于期望建立新的家庭的信念才使之坚持下来。”总体来看,魏格曼的舞蹈思想关注的两方面分别是“舞蹈的构成”和“舞蹈的意义”。在“构成”中她尤为强调“空间”;而在“意义”中,她关注的是“形式转化为启示”的产生“意义”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