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结构实际上也是一种语言”
在论及舞蹈艺术的形体表情功能特性之时,舒巧注意到“形式感”和“结构手段”越来越为舞剧编导所重视。她在《重提“可舞性”——再谈舞剧规律》一文中提及:“形式与结构都是有一定语言功能的。如胡霞飞、华超创的《蘩漪》,在剧本中有这样的内容:‘从蘩漪眼里可以看到周萍和周朴园同样是伪君子’。这个‘同样是伪君子’是完全靠‘叠影五人舞’的形式来表达的。没有找到‘叠影五人舞’的形式,这一段就不能成立;这一段不能成立,必然影响前后各段,总体结构也就不能成立……”(《舞蹈》1984年第3期第7页)这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舒巧指出“形式与结构都是有一定语言功能的”。这一时期,舒巧关于“舞剧艺术”的讲课材料收录在1983年的《浙江群众舞蹈辅导材料》中,《舞蹈艺术》分两期摘发了一些片段,分别加了标题《舞剧:回顾与展望》(1984年第3期)和《结构:结构上升为语言》(1984年第2期)。在《结构:结构上升为语言》一文中舒巧指出:“通常讲结构是一部作品的骨架,对于作品是起决定作用的。不过,最近引起我最大兴趣的问题还是结构和语言的关系。我现在这样想:对于舞剧来讲,结构实际上也是一种语言,编舞则不仅仅是结构局部的体现而应是总体结构本身。如是,工作程序也不能再机械地划分为先结构文学剧本后编舞;编舞将上升到结构的高度,结构则成为语言的一部分。”(《舞蹈艺术》1984年第2期第150页)这段话,似乎解释了标题中的“结构上升为语言”。本来,结构作为作品的“骨架”,是统辖语言、并规定语言的构成模态的;但舒巧发现,舞剧创编发挥“语言”作用的,有时恰恰是既往观念中的“结构”——这些“结构”解决了既往“语言”不能讲清的问题,发挥了“语言”的作用。笔者曾因此与舒巧先生开玩笑说:“结构是宏观的语言,语言有微观的结构。”
舒巧在文中写道:“陈陈相因的观念中,一部舞剧文学剧本是结构,表达这个‘结构’用舞蹈语言,而‘舞蹈语言’的习惯概念就是‘手舞足蹈’。诚然,在狭义上是可以作这样的理解,但深入地想一想……一部舞剧为什么只有手舞足蹈才是语言呢?从‘唯手舞足蹈是语言’的概念出发,必然导到‘哑剧+舞蹈’的局面……现在编导们对舞蹈语言的概念慢慢在变,动用的手段也越来越多了……对于舞剧剧情的进行,结构所不能解决的通过编舞可以达到;反过来,编舞所力不能及的表达,结构可以完成。这样,我们对‘舞蹈’的改变要起变化,不仅课堂组合搬上舞台要不得,从一般审美要求出发来编排舞姿、动律、队形……亦已不够。编导将精心斟酌每一段对于全剧、对于人物塑造总体效果的意义。结构亦应改变原先‘引子、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的概念。对于‘结构’不能只要求线条清晰、起承转合流畅,以及一般地安排高潮、悬念等;还要求它有独创的视角、巧妙的铺排以达到清楚而准确地表达作者思想——亦即‘语言’的作用……在舞剧《岳飞》的创编中有一个这样的例子:该剧第四场在全剧结构中的分场任务是:(一)剧情推进需要交待南宋小朝廷与金媾和;(二)人物方面需要写出岳飞力阻和议;(三)色彩铺排对比前半部的战斗场面,需要有女性慢板舞蹈。三大任务苦坏了编导。媾和:双方捧出‘和约’,女子舞用来祝贺媾和;力阻和议:皇帝正欲递交‘和约’时,岳飞赶到扑地长跪……依此排来,三易其稿终不成。无论表演舞反复加工,场面调度再三整理,岳飞独舞加大幅度,都无济于事。忽然大家醒悟是不是从结构上想想办法,改换一下视角——整场戏改用宫廷宴会,餐几铺满台,开门见山是皇帝与金使同桌共饮;宫女上菜、献舞,众官醉生梦死;如此,‘和约’用不着拿出来了,也不用担心观众看不清‘和约’两字;女子舞几乎未作修改而只是更动了在本场结构中的位置;卖国求荣、偏安的调子塑出来了……在此气氛中岳飞进场,仅只一战,举目环视这一切,一个爱国将领此时的心境观众已可想而知——这是编舞所力不能及的表达由‘结构’来完成了……我认为舞剧越往前发展,结构和语言的关系将愈加密切。它就如现代建筑整体和细部浑然一体——没有整体其细部将不复存在,没有细部也无所谓整体。”(《舞蹈》1984年第2期第151页)要知道,舒巧陈述这一创作思想时是在近四十年前,强调“结构实际上也是一种语言”是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的。在笔者看来,这里的“结构”之所以能产生狭义的“语言”所不能产生的效果,原因在于:“结构”在舞剧叙事中决定言说的顺序和言说的语境,对于言说顺序、语境的调整本身就是“结构”的功能;我们不能因“结构”的调整解决了原先结构中语言不能解决的问题,而认为是“结构”在发挥“语言”的作用——“结构上升为语言”“结构实际上也是一种语言”的说法,在学理上是经不起推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