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部世界里易于看清的是有规则的形状

二、在外部世界里易于看清的是有规则的形状

在内在秩序感指引下进行的知觉活动,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周围环境中的各种规则。事实上,只有对周围环境中各种规则的发现,才能证明知觉活动受内在秩序感的指引。由于“内在秩序感”本身也是在不断“制作——匹配——矫正(新的制作)”的过程中由浅入深、由简入繁、由易入难的,所以“秩序”与“非秩序”、“规则”与“非规则”之间很难有一个适用于任何人、任何场合的绝对尺度。贡布里希认为:“我们在外部世界里往往易于看清的是有规则的形状……我们可以利用规则来发现偏离秩序的现象。”(《秩序感》第98页)所谓“秩序”,在贡布里希看来是指“外部世界的有规则的形状”。

通过研究,贡布里希把“各种规则”分为“自然环境的、人类行为的和艺术表现的”三大类。相对而言,“自然环境”的规则是比较简单的,同时它又是其他规则赖以确立的基点。贡布里希首先强调了自然形式的基本规则和“形式的旋律”。他援引哥特弗里德·桑佩尔的研究成果,指出“自然形式的基本规则是对称、均衡和方向性”;事实上,对称、均衡和方向性是我们知觉活动中最易于把握的事物。许多规则的形状,从方形、圆形、三角形直至梯形、菱形、海星状、蜂房状等都具有自然形式的基本规则。而所谓“形式的旋律”,贡布里希用欧文·琼斯的话来表述:“所有曲线和曲线相交,或直线与曲线相交都必须互为切线,这便是‘形式的旋律’。”举例说,如果两条曲线当中有一定跨度跳跃,这两条曲线都必须和另一条假想的曲线平行,使这两条曲线互为切线;但假如两条曲线互相分离,我们就不会顺着曲线逐步往下看,而会向图外看。图案便会因此而失去恬静感。也就是说,图形失去了“规则性”。其次,贡布里希用“秩序”来解释“规则”。他认为,“秩序”可以分为“封闭秩序”和“续列秩序”。“封闭秩序”以圆规的旋转画法为基础;“续列秩序”则以圆规连续位移的画法为基础。在续列秩序中,又分为简单续列、交替续列和跨接续列。简单续列比较好理解,交替续列是指同一构架中不同构件的交替,而跨接续列是以与两个框架续列有关的一个交替续列的变动为基础的。各续列的变化形式主要有添饰、组合和再现等成分。第三,贡布里希分析了“秩序”或曰“规则”中较为复杂的形态,指出有重复、交错、对称、连续、共鸣、对比、辐射、级进等,指出“共鸣是重复的较弱形式;对比是增强交错效果的方法;从中心向外辐射是一种特殊的对称形式;级进是连续的一种规则形式;而复杂则解释了‘混乱’这个令人费解的名称——如果要使‘混乱’这条原则能容纳在‘秩序’这个总标题下,就必须要有‘均衡’这个修饰语。”(《秩序感》第133页)第四,贡布里希再一次把主体的“秩序感”和对象的“规则”联系起来,认为“容易制作的图形与容易知觉的图形之间一定有某种联系。”(《秩序感》第19页)他举例说:“‘回归的’心理状态似乎偏爱简单节奏;反过来说简单节奏影响的心理状态似乎偏爱回归。摇篮摆动的节奏能使婴儿入睡……我们之所以称这样的节奏为‘原始的’节奏,是因为它的时间间隔和有规律的重复非常容易把握。”(《秩序感》第23页)很显然,人的知觉活动受内在“秩序感”的建构是自觉的知觉活动的内在要求。贡布里希用艺术的知觉活动举例说:“不管我们如何去分析规则结构与不规则结构之间的差异,我们必须最终能够说明审美经验方面的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即审美快感来自对某种介于乏味和杂乱之间的图案的观赏。单调的图案难于吸引人们的注意力,过于复杂的图案则会使我们的知觉系统负荷过重而停止对它进行观赏。”(《秩序感》第18页)这里说的就是“秩序感”在适度矫正范围内自我建构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