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写意的风格”到“抒情浪漫的格调”

一、从“写意的风格”到“抒情浪漫的格调”

杨少莆第一篇“写舞”的文字,刊发于1982年第1期《舞蹈》杂志。或许那时他已有相当的知识积累和学术思考,但亮相的文字明显让人感到是“出来乍到”的新手,因为文章都没有认真琢磨一个标题(那时还没有现在热衷于抓人眼球的“标题党”),标题就叫《介绍芭蕾舞剧〈黛玉之死〉》。《黛玉之死》是独幕芭蕾舞剧,由中央芭蕾舞团创演,编导是李承祥和王世琦。作为《红色娘子军》主创之一的李承祥,此时已是中央芭蕾舞团的团长;他与舞剧《鱼美人》主创之一的王世琦联手创编该剧,引起了舞蹈界极大的关注。这之后更在《黛玉之死》的基础上,创编了大型芭蕾舞剧《林黛玉》。确切地说,《黛玉之死》后来成了《林黛玉》的第四幕。从舞蹈学术界的评价来看,大型的《林黛玉》远不如独幕的《黛玉之死》;而《黛玉之死》的“精彩”是促使杨少莆动笔“写舞”的重要缘由。他在文中写道:“芭蕾舞剧《黛玉之死》的帷幕一拉开,就以强烈的悲剧色彩、感人的艺术形象阐发了舞剧的主题,攫住了观众的心……喜庆的乐曲远远飘来,黛玉又陷入了幻觉,喜堂景象缓缓展开:对对莲花宫灯引出一双新人——木然的宝玉和端庄的宝钗。一段不和谐的双人舞,令人信服地标示出宝玉、宝钗之间理想的差距,游离于婚礼之中的是一股黯然的意味;黛玉抑制不住地奔来,三个人各自的痛苦心境在舞蹈中得以体现……芭蕾舞剧《黛玉之死》以黛玉为主线,捕捉住主人公病危弥留之际的瞬间,展示了幅度宽广的画面——剧中除紫鹃外的全部人物,都在黛玉的想象和幻觉中出现;舞台场景并无变换,人物来去自然,艺术结构浑然一体,笔法简洁而寓意颇深……黛玉的两段独舞是刻画人物的主要段落,编舞设计着重于心理描写;动作虚拟地表达出人物总的情绪,而不追求一举手一投足都说明什么含义,写意的风格贯穿舞剧的结构和舞蹈设计……”(《舞蹈》1982年第1期第16页)

杨少莆高度认同《黛玉之死》的创编理念,一是(除紫鹃外)全部人物都在黛玉的想象和幻觉中出现,这里说的是“结构”;二是“编舞设计着重于心理描写”,“动作虚拟地表达的出人物总的情绪”,指的是“语言”。杨少莆高度认同的,是”写意的风格贯穿舞剧的结构和舞蹈设计“。那时我们还不用“心理舞剧”这个概念,以“写意的风格”来区别“哑剧的写实”。若干年后,杨少莆参与了芭蕾舞剧《雁南飞》(根据电影《归心似箭》改编)的构思,他在《耕耘与收获——〈雁南飞〉创作谈》中写道:“从根本上说,《雁南飞》是一部表现心理冲突的戏。摆在主人公面前的‘去与留’的矛盾尽管十分尖锐,却仅仅是人物感情与理念之间的矛盾,并没有外部干预的戏剧因素……目前形成于舞台上采用的是传统戏剧芭蕾结构方式,却又不拘泥于顺叙式的时空观念;根据情节所需比较自由地插入倒叙、闪回、化出等手段,将人物情绪、情感、心态表象化……(目前存在)一个根本的问题,就是以‘心理情感’冲突为主线的结构方式,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抒情浪漫风格,同戏剧情节的铺陈之间存在的矛盾……如何解决这一矛盾?我以为要在重新统筹全剧题旨、戏剧主线、人物个性及相互关系的前提下,增设必要的情节,使得人物形象在情节活动中丰满起来,并给予感情主线的渐次推进以足够的铺垫;与此同时,对戏剧情节的处理又要追求舞蹈化、情绪化、虚拟化、写意化,以达到风格统一于全剧抒情浪漫的格调。”(《舞蹈》1991年第5期第10—11页)通过参与《雁南飞》的构思及该剧演出的反思,杨少莆对舞剧艺术“本体性”的言说方式有了更清醒的认识——既要“使得人物形象在情节活动中丰满起来”,又要“追求舞蹈化、情绪化、虚拟化、写意化”的“情节处理”。这时他已不说“写意的风格贯穿舞剧的结构和舞蹈设计”,说的是“统一于全剧抒情浪漫的格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