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价值学视野中建构舞蹈批评的客观标准

二、在价值学视野中建构舞蹈批评的客观标准

价值学是关于人类利益关系及其变化规律的科学,是整个社会科学的基础理论之一。价值学之所以成为社会科学的基础理论,一方面在于社会科学其实就是人类自身社会实践的科学,一部社会发展史不过是追求自身目的人的实践而已;另一方面在于创造人对实践对象的最优价值关系,乃是人类全部实践的出发点和归宿。舞蹈批评作为一种实践活动,也要在对对象的价值评估中实现对其对象的最优价值关系。

怎样理解人类主体对客观世界的最优价值关系?价值科学的研究者们认同自然科学家们的看法,即认为人类及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有序化不断发展的过程。因而,价值学的本质,是建构人类主体与客观世界相互促进并共同促进两者的有序化规模。也就是说,人类主体对客观世界的最优价值关系,体现为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实践活动中,实现人类主体本质力量“最大化”和客观世界有序度“最大化”的统一。

所谓“本质力量”,指人类主体认识、改造、评价客观世界的能力。这种能力就个体而言是劳动能力,就集体和“全体”(社会)而言是集体生产能力和社会生产力。所谓“有序度”,是指客观世界或事物动态结构的有序化程度,它通过事物内部组织结构精细性的大小,以及功能协调性和相干性的强弱来呈现。

在价值学视野中来建构舞蹈批评的客观标准,首先要认识到舞蹈批评这一实践活动只是评价而非改造客观世界或事物的活动。因此,舞蹈批评实践主体、本质力量的发挥,不仅体现为对实践对象的深刻洞察而且体现为对实践对象的有效选择。从某种意义上说,舞蹈批评实践所实现的主体与对象的最优价值关系,不在于对象结构或功能的“有序度”如何,而在于对对象的评价是否有助于主体“本质力量”的有效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