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生态环境及其因子分解
资华筠认为:在舞蹈生态学的研究中,“与‘核心物’舞蹈一样,那些与舞蹈发生关系的各种环境因子及其总和,也存在多层次概念。对它们的研究,首先要进行科学分解,确定哪些是对舞蹈起作用的环境因子,它们是在怎样的层面与舞蹈发生关系,结合部又在哪里”(《舞艺·舞理》第11页)。作为舞蹈生态学研究对象的“舞蹈”,当考察其与环境的关系之时,它不是以“舞动”或“舞畴”而是以“舞目”或“同形舞目类群”进入研究者的视野的。“舞目”是有相对稳定式样的、表达一个完整意义的舞蹈单位;当一定的同形“舞目”形成类群之时,我们就接触到“舞种”的概念。舞蹈生态学学科中的“舞种”,是指综合了舞蹈的形态、功能、源流与播布地域等多种因素的“多维舞种”,它是与环境对应的舞蹈“核心物”的基本层面。
为了便于开展舞蹈“核心物”与其生态环境的研究,舞蹈生态学提出了“舞体”这一概念。“舞体”不是个别的舞者,也不只是在特定时间跳着某个特定舞目的人群;“舞体”是在一个固定的历史时期内产生、传衍和据有某一舞种的舞者的集合概念,是生活在共同的社会文化环境下的一群据有共同舞种的舞蹈主体。《舞蹈生态学导论》分析说:“某一舞种具有的各种特征,正是舞体经过传衍积淀的结果……对自然舞蹈说来,舞体是在某个固定历史时期内居住在舞种播布区的舞蹈参与者;从创作舞蹈说来,舞体是参与创作和体现创作的各时期全体编导者、演员及其他辅助入员的总和。”(第32页)在探讨环境与舞蹈的关系时之所以要引出“舞体”的概念,在于环境对舞种的影响和制约必须通过舞体;在于环境与舞种的相互作用要通过舞体的心理与生理变化来实现。
在舞蹈生态学的视野中,“舞蹈生态环境”是指通过舞体作用于舞种而对舞种的起源、功能与形态产生影响的环境因素。在舞蹈生态学看来,“环境通过对舞体的影响与制约而决定了舞种的源流、功能与形态;这实际上是环境与舞种之间相互选择的结果。环境的特定条件,限定了舞种形、功、源的可能范围;也就是说,舞种的发生、发展不论有多少偶然的因素,也无法超出环境为之提供的综合条件”(第36页)。就生态环境与舞体的相互作用而言,环境的影响可能通过两种途径而实现:一是对“舞体”的躯体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到舞蹈的源流、功能和形态,使其各具特异性;二是作用于舞体与观众的心理结构而影响舞蹈。除此之外,在舞种特点的形成与发展中,还必须注意两种特殊的环境,即作为舞蹈伴同物的其他社会文化因素和与舞蹈共存与相类的其他文化艺术形式。
舞蹈生态学之所以成为具有系统科学方法的一门学科,还在于它对舞蹈生态环境所进行的因子分解。《舞蹈生态学导论》“把一般理论意义上的环境因素(如经济、宗教、生产、交通、服饰等)与舞蹈有生态关系的领域称为生态项……舞蹈的生态项,主要属于社会文化范畴,我们首先把这些生态项看做一个个的文化系统。这些文化系统的整体,是由其内部具有协同关系的诸要素通过一定的组合方式结合而成的。因此,我们可以借助它们自身领域的研究成果,找出它们内部结构的诸要素,我们称为生态项的内部结构因子。”(第42页)进一步而言,“生态项内部结构因子中,能够对舞蹈的源、功、形起影响和制约作用的,称做舞蹈生态因子。”(第45页)为了在舞蹈环境的内部结构因子中确定出“舞蹈生态因子”,需要有一个“建立假说的过程”:或根据文献记载的材料;或根据部分观测的材料;或根据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来进行实地调查,以对既往舞蹈发展的情况提出合理的推断。
作为“唯理性艺术论的代表论著”(屋大维博士语),舞蹈生态学还将局部生态作用模式、生态位和生态幅等概念引入;同时,还提出了包括量值化在内的科学描述和结果分析的种种方法……这些我们可以略过不谈了。正如《舞蹈生态学导论》所指出的:“由于舞蹈生态学是一门开创性学科,我们所注重的是科学思维与科学方法的阐释。所提及的具有操作式定义的工作概念和具体方法,也只是提供一种分析工具或思路而不是制定可以直接套用的公式。”(第58页)作为本文的结束语,我们想引述《舞蹈生态学导论》对这一学科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小结,这就是:“(一)舞蹈生态学有助于对纷繁复杂的舞蹈现象进行科学的解释;(二)舞蹈生态学有助于丰富艺术理论研究的内容并可能对交叉学科的探讨提供新鲜经验;(三)舞蹈生态学有助于指导舞蹈实践和促进舞业发展。我相信,舞蹈生态学作为一门宏观的、综合性的交叉学科,其学术范畴是广阔的,其学术前景是灿烂的………”
(原载《北京舞蹈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