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科学的舞蹈批评呼唤舞蹈价值学的建构

结语:科学的舞蹈批评呼唤舞蹈价值学的建构

通过以上简略而粗疏的叙说,我们可以看到,价值学视野中的舞蹈批评是舞蹈批评走向理性、走向科学、寻求能量、寻求价值的一条重要途径。为了使这一做法更理性更科学,我们应当思考舞蹈价值学这一学科建构的问题。

自十八世纪鲍姆嘉通提出“美学”的概念以来,哲学家们大多把这一学科视为研究人类“感性”的“感性学”,区别于对人类理性进行研究的“哲学”。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研究“感性”的“美学”如何能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一直是困扰着被称为“美学”的感性学研究者的问题。十九世纪末,托马斯·门罗撰写了《走向科学的美学》,反对对美的本质做纯哲学的探讨,坚持走科学实证的路子并坚持对审美经验做具体细致的描述。

在致力使美学成为一门科学的理论阐述中,托马斯·门罗提出了“审美价值学”的概念。他认为:美学更应重视审美形态学、审美心理学和审美价值学等三个方面的研究。“审美形态学是根据艺术作品的形式类型或构成方式来对我们发现的东西分类;审美心理学则根据人类活动的类型进行分类;而旨在研究艺术的价值或无价值的审美价值学,则趋向于把注意力集中在上述两个领域之间。”这实际上告诉我们,审美价值学不仅与审美形态学、审美心理学构成“科学的”美学之鼎足,而且是二者间的通道。

按学科建构的要求来说,审美价值学由于要把注意力集中在审美形态学和审美心理学之间,因而这一学科的建构往往有待于另两个学科的成熟。舞蹈价值学的建构亦同此理。当然,在舞蹈形态学和舞蹈心理学的建构似在草创之际,舞蹈价值学的建构并不会毫无作为。我们应有一种开阔的视野和开放的心态,深入地钻研、借鉴价值科学的研究成果,有针对性、讲实效性地运用到舞蹈价值学的学科建构中去。

舞蹈价值学学科的建构,支柱是舞蹈价值评估体系的建构。作为对舞蹈创价活动及其产品的评估标准,这一体系建构的原则,一是要侧重“创价活动的产品”而非“产品的创价活动”,二是要兼顾创价活动“有序化的发展”和“发展中的有序”,三是要随着创价主体“本质力量”的提升,随着创价产品“功能有序”的扩放而调适与更新……当然,就当下的舞蹈批评实践而言,完全不必坐等舞蹈价值学的建构。事实上,只要我们舞蹈批评拓展到价值学的视野之中,强化对对象的价值评估意识,我们就已经在为那一学科的建构添砖加瓦、生枝发叶。不是吗!

(原载《舞蹈》2006年第11期、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