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化审美风格中的个性化舞蹈创造

五、类型化审美风格中的个性化舞蹈创造

赵大鸣借孙龙奎及其《海歌》的创作,阐发了所谓“第三种舞台民间舞创作意识”,文章显然没有产生足够的影响。但这时出现了一个重要的机遇,为纪念贾作光艺术生涯五十周年(1988年),赵大鸣经深思熟虑,撰写了缜密而深邃的《贾作光舞蹈风格论》。赵大鸣指出:“正因为中国传统舞蹈是一种强调审美风格类型化,而不是个性化的艺术形式,当代舞蹈创作几十年,历来是以形式分种类,而少以风格流派相区别。因果关系,在这样的创作意识中培养起来的舞蹈编导和创作的作品,真正能在艺术思想、创作个性上独树一帜,并且贯彻始终的,也确实并不多见。即便是在今天的舞台上,明确宣告就是要刻意与众不同、强调自己的许多编导,也往往因过于在形式上穿凿雕琢,频繁变幻,反而无任何相对稳定的个性特征让人掌握住,真正成了过眼云烟。这说明要树立起艺术创作上的个性特征,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起码不是庸俗到把只要是过去或别人不曾有过的手段,争先恐后搬上台就可以算数的。相反,始终不会为别人所淹没的艺术个性,是建立在对民族和时代精神的深刻理解的基础上,存在于经过锤炼的艺术风格之中。风格即人,才谈得上个性的存在……著名舞蹈家贾作光,用他五十年舞蹈艺术实践印证了这一点。他的舞蹈从创作到表演,以鲜明的民族风格、强烈的时代感和乐观理想的审美精神自成一格。他每个时期的代表作品,都是这种艺术品格发展变化、完善成形的结果。数十年舞台实践经验,对动作艺术独特精深的理解,促成了一种仅属于他的——贾作光式的动作韵味、结构方式以及审美精神三位一体的舞蹈风格,使他的舞蹈实践在当代中国舞蹈发展中,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很少有像他的舞蹈形象那样,强烈地表现出一种与众不同的特殊韵律感,让人一看便知出自谁手;同时,又是如此地平易近人,为各种不同的社会阶层、审美观念所广泛接受。这两个方面的高度统一,是艺术家理解艺术的更高境界,是舞蹈家不事刻意雕琢、自由运用动作形式的更高境界。”(《舞蹈》1988年第1期第3页)显然,审美风格类型化的中国传统舞蹈不是不能有“个性”,只是这“个性”要么不出,要么就是“大师”——因为这“个性”是“类型化”中的创新典型和时代表现。

文章继续分析道:“个人艺术风格的产生,启始于民族和时代精神的深刻体验与理解。对于舞蹈来说,动作本身就是以特定民族风格或历史风格的方式流传存在。因此,舞蹈家对民族精神特征的把握,往往建立在对民族民间舞蹈动作风格的系统掌握的基础上。这不单纯是得到了某种‘语言形式’,而是获得了一种认识民族历史的美学格式;通过舞蹈的特殊角度,窥见民族精神的奥秘。贾作光的舞蹈创作,就是从传统的民族民间舞蹈开始的。这也是当时的时代潮流所致。共和国的五、六十年代,中国各民族正处于对未来历史发展的强烈憧憬和兴奋之中……贾作光的舞蹈创作为时代的大旋律所裹携,追逐时代精神,表现民族特征,是当时他创作上的主要特征。《鄂尔多斯》《盅碗舞》《欢乐的挤奶员》等一系列有代表性的舞蹈作品,都是忠实地再现民间舞固有的动作特色,歌颂美好的生活,表达欢悦的心情。这种形式特征和审美格调在贾作光以后的舞蹈艺术实践中,始终保持下来,并且逐渐地融化成了他艺术生命中天然的部分……在经历了动乱不安的十年历史之后,贾作光的舞蹈创作开始了一个黄金时代。在这个阶段中,贾作光舞蹈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同时说明了个人艺术风格的纯熟和艺术造诣的炉火纯青。所谓民族性和时代精神,不是简单地表现为对某种民族民间舞蹈风格的模仿再现,或者用动作去注释某种思想概念。在他的舞蹈形象中,民族性、时代性已经提炼发展成为一种艺术境界和美学范畴,贯穿在创作的艺术构思和艺术想象中。这标志着舞蹈家主体审美意识的自觉和艺术个性的明朗化……把贾作光各个历史时期的舞蹈作品集中加以分析,可以看到体现在他作品形象中的艺术风格,又可由表及里分成几个不同的层次。首先为人们所强烈感受到的,每个舞蹈形象在动作造型风格上都具有的浓郁的民族或地方风格特色。这正是贾作光把创作牢牢扎根在民族艺术的沃土之中的具体表现……实际上,蒙古族舞蹈的动律已经化成了贾作光舞蹈造型运动的习惯方式、变形与夸张的动律根据。因此,是构成他整个舞蹈风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其个人风格与民族风格在动作形式上传导沟通的契机……这并不是说,贾作光在创作中只是简单地运用了蒙古族舞蹈风格的动作形式;他只是通过对这种北方民族舞蹈的动律的吸收与改造去构成一种审美的境界,表达一种他所欣赏的、或者说正是他自己的性格特征已经大大超出了蒙古族舞蹈本身的意义……在贾作光的舞蹈作品中,一方面,人们很难看到动作形象为哪一种陈规俗套的程式所约束,即使是民间舞,也经常充满了活泼鲜亮的艺术手法和新颖构思,《彩虹》《海浪》《任重道远》《希望在瞬间》,几乎每一部作品都具有与他人和以往的自己不同的独到之处。另一方面,他的突破与创新,从来就未脱离过民族固有的审美观念和欣赏习惯;尤其在舞蹈作品的结构意识上,他继承运用了传统古典艺术典型的结构方式——‘托情于物’的意境结构,由此构成的舞蹈形象,形神兼备,情理交融,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浪漫主义的理想精神,与民族风格的动作形式、传统的意境结构,构成了贾作光舞蹈艺术的完整艺术风格。”(《舞蹈》1988年第1期第4—5页)细读赵大鸣的《贾作光舞蹈风格论》可以看到他此前就孙龙奎《海歌》而论及的“第三种舞台民间舞创作意识”,其实是早就存在并且还有做得更持久、更完美的——贾作光就是这一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