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力度
扶贫资金是财政扶贫政策实施的重要支撑。其成功的关键在于足够的资金投入。为此,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667亿元,比上年增长43.4%,全国961个县(其中贫困县792个)启动实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级财政资金规模共计3200亿元,实际整合资金2300亿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00多万人。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40万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30%以上。加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开发,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劳务输出、教育和健康扶贫,实施贫困村整体提升工程,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