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基本做法及成效

(四)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基本做法及成效

1.基本做法

一是大力推进“乡财县管”。在保持乡镇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基础上,通过设置乡财县管中心,实行“五个统一”,即“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支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加大县级对乡镇财政的直接管理和监督。

二是积极推进“村账乡代理”。按照保持村级“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等不变的原则,通过实行统一账户、统一资金核算、统一会计账套、统一票据管理、统一档案管理,逐步建立一套以“民主理财、村账乡代、财务公开、定期审计”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财务管理模式,有效地促进了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民主化。

三是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有关要求,2016年全市乡镇在保持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资金审批权、会计核算权及各级财政管理职责不变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采取的模式是将乡镇整体视为县级预算单位,将乡镇财政原有实有资金账户全部移交县区财政局统一管理,乡镇不得另设立账户,乡镇政府各部门单位的资金由乡镇财政所代理记账的方式,乡镇财政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接支付到用款单位或个人,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支付效率,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四是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从2014年开始,全市全面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要求乡镇预算单位全部执行公务卡刷卡支付,实现了公务卡支出的全覆盖。截至2017年6月底,乡镇公务卡支出4149.5万元,现金支出65.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6%。公务卡支出占非转账支出比重98.4%,比上年同期提高10.4个百分点。

五是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近年来,为切实提高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各县区在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政财务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乡财县管、村账乡代理、公务卡使用、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建设,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奠定了基础。

2.取得的成效

一是乡镇机构运转得到有力保障。在现行县乡(镇)财政体制下,乡镇工作人员工资纳入县(区)财政统发工资系统,将“保工资”列于所有经费开支首位;乡镇公用经费根据单位性质和业务需要由县(区)财政按照既定标准足额保障,专项经费由县财政适当补助,将“保运转、保稳定、促发展”放在重要位置,有力地保障了乡镇人员工资支出、机构运转支出,保证了乡镇党委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

二是财政财务管理更加规范。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改革有关要求,各县(区)均构建了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单一账户体系,各乡镇统一设立了零余额账户,清理了原有的结算户、经费户等,进一步规范了账户设置,将乡镇资金适时纳入监控之中;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上线运行了乡镇预算编制软件,强化和规范了预算编制,提高了乡镇预算的透明度、规范性和科学性;按属地原则组织乡镇财政收入征管,集中上缴县国库,县财政统一审核、统一拨付乡镇开支,“收支两条线”得到较好执行。

三是公共财政体系得到完善。从实行乡财县管、村财乡代、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到完善乡镇预算管理、账户设置、政府采购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管理,都有力地推动了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向乡镇、村延伸,使公共财政体系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发展新常态,确保了公共财政体系更高效地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四是财政资金更加安全高效。随着系列改革的推进和实行,各项乡村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日趋规范完善,乡镇财政资金拨付更加规范、财政资金监管更加到位、财政资金使用更加程序化和透明化,从源头上构筑起财政资金的“防火墙”,减少了财政资金的浪费,较好地预防了腐败现象的产生,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