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小风险大

(一)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小风险大

财政金融在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过程中发现,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的是种植和养殖,自然风险较大,自身抵押能力低,虽有财政担保,银行做此业务积极性不高;还有部分合作组织经营规模小、运行不规范,没有正式注册登记,影响融资担保贷款发放进度。同时,个别经营主体管理水平不高,或者想以项目套取国家资金,个别专业合作社可能是“空壳”。在经营主体模式中,虽然创立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等新模式,但入股要素单一,以现金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资入股比较多,以技术、设施设备等其他要素出资极少,加工、销售等农民企盼的、对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作用更大的合作组织,发展比较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