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风险控制水平考核,降低了放贷风险,实现了三方共赢

(一)加大风险控制水平考核,降低了放贷风险,实现了三方共赢

为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风险,在履行代偿责任时,首先扣缴新风险保证金,余下的代偿部分分担:省农开担保公司45%,省级财政融资风险补偿金27%,县级财政贷款风险补偿金18%。省、县财政代偿上限分别为300万元、200万元。省财政根据风险控制水平考核结果,给予省农开担保公司相应的业务奖励。根据合同约定,代偿率不超过5%,能获得基数30%的奖励;在5%~10%之间,能获得基数20%的奖励;在10%~15%之间,能获得基数10%的奖励;超过15%时,不予奖励。奖励以省财政融资风险补偿金本金及存续期间所获利息为限。因此,担保公司为实现效益最大化,加强风险控制,必须对财政资金担保放大6倍,从而对担保公司既是激励又有约束。对于邮储银行来讲,此举也降低了放贷风险。现在,有了担保公司的担保,邮储银行可以放心放款,而且避免了一对一的营销,有了大批量客户。财政、邮储银行、担保三方合作形成市场化机制,既能可持续发展,又能规避道德风险,实现了三方共赢。试点中,在贷款资金规模投放上,支持粮食生产基地及农民粮食种植合作社的资金占50%以上。通过财政、担保公司、邮储银行三方合作,有效解决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人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同时,通过省财政厅对融资规模和担保风险的考核,使担保公司和邮储银行积极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发放贷款,有效降低了融资的隐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