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成本普遍升高

(六)税收征管成本普遍升高

其表现,一是分税制改革后,将原一套税收征管机构改为两套征管机构,即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使税务人员工资、办公场所、办公费用、交通、通信等方面的经费支出扩大了一倍,因而使税收征管成本比改革前大大提高;二是由于税务部门的“条条管理”,地方政府对其管理不像对其他部门那么“理直气壮”。每当上级政府将新的一年财政收入任务下达之后,政府有关部门就要与当地地税部门进行不止一轮的拉锯式“谈判”,经过一番番的“讨价还价”,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收入任务,不得不作出最后让步,对地税部门在经费、奖励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以“充分调动”其对地方税收应收尽收的积极性,个别地方甚至还导致了完成正常的税收任务都需要财政奖励的不正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