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事权和支出责任总体情况
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基本公共服务,对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教育发展涉及上级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关系,是构建和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的重要环节。目前,教育事权主要是各级政府负责、分级实施管理、以市(县)为主的管理模式,市(县)层面教育事权相对集中。从法律规定看,义务教育方面,《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义务教育阶段的事权自然形成了以县级为主的格局。职业教育方面,《职业教育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农村经济、科学技术、教育统筹发展的需要,举办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将职业教育事权落到市县级政府。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虽然国家未出台相关法律,规定事权主体责任,但因两类教育与本地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在实际运行中,这两方面的事权仍以市(县)承担为主。
在目前各级事权、财力既定而支出责任需进一步优化的情况下,市(县)两级支出压力相对较大。从纵向层面、横向层面和收支平衡角度分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从纵向层面看,教育支出中市(县)财政投入较大。目前,教育管理体制是“地方负责、多渠道筹资”,教育支出以地方政府为主。从统计数据看,在教育支出中,市(县)两级投入比例较高。如:2010—2015年,许昌市教育投入中,中央和省级、市(县)占比分别为19.8%、71.3%;市(县)政府承担了七成以上的教育支出责任。
二是从横向层面看,教育支出中在本级财力支出中占比较大。从总量上看,2010—2016年,许昌市教育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分别为20.3%、22.8%、23.5%、23.5%、23%、21.7%和20.7%。与其他民生支出相比,教育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占比最大。2010—2016年,教育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2.3%,社会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占比分别为10.4%、11.2%、9.9%、1.3%和1.7%。从分年度占比情况和汇总占比情况看,教育支出占比均达到20%以上,远高于其他民生类支出占比。
三是从收支平衡角度看,地方财政支出压力逐步加大。随着义务教育免费、职业教育免学费、普通高中取消择校费等减收政策的陆续出台,地方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锐减。而教师绩效工资改革、普通高中生均经费提标等刚性支出大幅增减,收支不平衡,财政支出压力越来越大。2014年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下达《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支付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要求公办高职院校的财政生均拨款要达到12000元,给地方财政也带来了很大压力。如:许昌市2017年高职生均经费标准为5500元,若达到12000元,按目前在校生2.1万人测算,需增加财政支出13650万元。同时,从2017年起,许昌市将推行教育三年攻坚计划,经初步测算,2017—2019年全市需投入104.6亿元,扣除上级转移支付、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采取PPP模式等渠道解决68.7亿元,剩余35.9亿元需许昌各级财政安排解决,也使地方财政压力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