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新型农业主体经营方式转变,推进农业生产向新型产业拓展

(三)加快新型农业主体经营方式转变,推进农业生产向新型产业拓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形式采取“合作社+社员”“合作社+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以及土地承包、股份合作、资金互助合作、加工合作等多种合作形式,与农民结为利益共同体。将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按照“三有”(即有商标、有技术标准、有专人指导)、“四统一”(即统一集中育苗、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品牌销售)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为解决农民外出务工而导致土地抛荒的问题找到了有效途径,有效推进了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进一步探索建立了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农户的多种利益联结机制,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使家庭承包经营、企业化经营和合作经营的优势得到充分叠加。目前已呈现了由传统产业向新型产业拓展,由农业生产向农业企业转变,由各自为阵向联合作战推进的可喜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