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加大对平顶山市产业集聚区的政策扶持力度

(六)建议加大对平顶山市产业集聚区的政策扶持力度

平顶山市规划建设有9家省级产业集聚区,规划总面积132.74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80.53平方公里。2016年6个产业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5个产业集聚区为省一星级产业集聚区。总体看,产业集聚区经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放在全省大格局下看,与其他地市比较,发展水平不高,发展后劲不足,多数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规模较小,资金保障能力弱。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5〕42号)要求,加快推进平顶山市产业集聚区“四集一转”发展水平提升,建议从省级层面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创新企业扶持政策的指导性意见,尤其对落户产业集聚区企业在税收、行政性收费及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基金方面的优惠政策。恳请引导河南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基金、河南科技创新风投基金等省级基金,重点向平顶山市产业集聚区民营企业支持和倾斜,并由省财政对一定时间阶段内进行融资的企业进行贴息补助。同时加大对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建设的直接支持力度,培育壮大投融资平台实力,并根据其在产业集聚区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情况,给予适当的扶持和奖励。

(高永华 魏留庆 贺大伟 朱忠民 王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