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问题

(二)主要问题

1.财政收入规模偏小,在全省位次偏低

从近七年的财政收入规模全省排名来看,虽然开封市财政收入规模不断扩大,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在全省18个省辖市中均处于中等偏下的位次,且爬升较为缓慢。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在2010年位列第12名,2011—2013年连续3年保持了第11名的排位,2014—2016年则连续3年保持在第10名。

2.税收收入占GDP比重偏低

税收,是国民的财富的一部分。征税过多,不利于扩大国内消费,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和活力,不利于经济的长远健康发展;征收过少,不能保证国家正常运转和经济建设的进行。2010—2016年,开封市税收总量从36亿元增长到124亿元,增长了3倍多,税收占GDP的比重虽然逐年增长,但增幅较小,占比一直较低,与全省税收收入占GDP比重相比,也一直偏低(对比情况见图2)。

图2 河南省和开封市税收收入占GDP比重对比

3.主体税种收入占比不高

主体税是辅助税的对称。指一个国家税制结构中的主要税种,在税制结构中,收入比重大,作用显著的税种或税类为主体税。主体税种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含企业所得税退税)、个人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营改增”之后,取消了营业税。一般来说,主体税的比重较大,大于小税种。从对开封市2010—2016年的主体税和小税种的规模和在税收收入的占比来看,2010—2014年,主体税种在税收中的占比都在60%以上,但是,从2015年经济进入“新常态”后,开封市主体税占比急剧下降,2015年占比为56.0%,2016年下降为52.9%,特别是2017年5月以后,开封市主体税占比首次下降到49.2%(见图3)。

图3 2010—2016年,开封市主体税种收入占地方税收收入比重

4.重点企业税收贡献较少

由于开封市骨干龙头企业少,产业分散而且弱小,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处于价值链的低端,企业核心竞争力弱。从对开封市2014—2016年前100名的纳税重点企业统计数据来看,重点企业的税收收入占当年全市税收收入比重分别为35.8%、33.1%和34.8%,均占当年全市税收收入1/3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