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源结构不够合理

(二)财源结构不够合理

一是税收依赖房地产。2011—2016年全市房地产行业税收年均增长27.2%,比财政收入年均增速高12.5个百分点,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上升到2016年的27%,比五大主导产业占比高3.5个百分点。在当前的税制下,房地产业税收属于一次性税源,可持续性不强。特别是鹤壁市房地产行业规模偏小,对政策影响敏感度高,波动性较大。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背景下,2017年鹤壁市房地产行业税收出现负增长,影响了财政收入较快增长。税源过度集中的问题如得不到改观,无疑将提高税收风险。二是高成长制造业带动有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食品产业、现代家具、服装服饰等是我省确定的高成长制造业。2016年高成长制造业税收占全市税收比重为10.1%。三是新增财源发展乏力。尽管近几年鹤壁市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成效显著,但由于项目达产达效的时间周期和减税让利政策等影响,短期内对财政增收的贡献依然有限。以市国税系统征管规模为例,近五年来,尽管征管户数增加了24131户,但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达12792户,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企业仅增加了5户;年纳税100万元以上企业增加了73户,但其占总户数的比重及占总收入的比重几乎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