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聚区发展较慢,税收贡献不明显
2025年09月26日
(五)产业集聚区发展较慢,税收贡献不明显
一是产业集聚区税收占比偏低,对各级财政的贡献度较小。2016年,平顶山市来自产业集聚区的税收累计完成56145.6万元(不含汝州市,下同),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4037万元的5.54%,占当年税收收入677550万元的8.29%,收入占比明显偏低。二是产业集聚区税收增量返还少,与先进地市存在较大差距。三是产业集聚区税收增长低于全省平均增幅。从全省产业集聚区税收增长情况看,2010年到2015年全省年均税收增幅为12.1%,平顶山市增幅为10.1%,低于全省增幅2个百分点。四是主导产业发展较慢,税收增长缓慢甚至连续出现下降。目前,平顶山市各级产业集聚区整体发展迟缓,产业集聚优势不突出,税收增长缓慢甚至出现下降。如:舞钢市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为特钢及深加工业、装备制造业,2015年税收下降35.57%,2016年下降21.03%;郏县装备制造业2016年下降60.9%,物流业2016年下降63%;鲁山县光电信息产业,2015年税收下降95.6%,2016年下降100%;叶县摩托车装备制造业和制盐盐化工,2015年税收下降9.29%,2016年下降27.73%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