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农责任划分不明确
2025年09月26日
(一)财政支农责任划分不明确
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既是中央政府的事权和责任,也是各级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责任。目前中央和地方,以及各级地方政府之间在财政支农投入方面事权和责任的划分,还缺乏一个科学规范的制度规则,缺少一份详尽的事权和责任划分清单,哪些事务应由哪一级政府承担,哪些事务应由几级政府共同承担,哪些事务应由集体投入,哪些事务应由农民投入,分别应该投入多少,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法律或法规对此作出明确而具体的界定,以致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国家和农民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发生扭曲,导致了许多“越位”“缺位”现象的出现。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各级政府财权关系基本理顺,但事权划分仍严重滞后,已影响到整个财政体制的运行效率。事权不清,必然带来责任不明,相互推诿。中央寄希望于地方政府财力向农业倾斜,而地方则指望中央财政加大资金投入,二者相互博弈,进而影响到财政支农投入的稳定增长。对省直管县而言,还存在着县级财政支农管理从过去的直接受市管理变为现在的受省、市双重管理,也容易产生责任推诿问题,增加县级财政支农决策成本和行政成本。同时由于省直管县后市级财政管理权限被削弱,虽然保留对县的一些财政支农事权,但由于财权与事权匹配失衡,也同样存在支农责任难以划分和落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