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产管理力度不够,预算编报不准确
目前开封市对资产管理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事业单位在进行资产的出租与出借处理问题上。2013年,《开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相关配套办法也相继出台,弥补了制度上的漏洞。但在实践中,对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有偿使用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阻力很大,工作实践经验相对缺乏,管理漏洞很多,依然是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一些单位随意出租办公用房,同一地段的出租房屋价格差别极大,甚至存在以房租抵扣单位日常消费的违纪行为,变相逃避纳税责任。在资源性资产管理方面,一直未能真正纳入资产管理的实际工作范畴之内。造成以上后果的原因是由于在预算编报中,部分人员利用漏洞隐瞒资产,导致部分资产并没有真正纳入预算范围内,使得资产预算的真实性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