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债务预算管理不够完善
1.缺乏总体框架设计。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是一个烦琐且复杂的过程。所以从债务资金的使用到债务资金的偿还,必须经过不同部门的层层批复。这说明债务预算管理需要建立一个总体框架来对各方面进行管控。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仅仅是财政部门进行零星、分散的规范。
2.预算编制内容不全面。当前,对债务预算的编制内容只包括了部分直接性的债务,对地方政府的担保债务、政府欠账、应付未付的利息、国有企业没有弥补的亏损等相关情况,都未纳入到预算编制的范围之中。
3.有债务编制困难。目前地方政府是将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纳入了预算管理。由于新《预算法》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将或有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成为了一个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