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自给率低,对上级依赖度高

(四)财政自给率低,对上级依赖度高

财政自给率是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值,用于衡量该地区财政的自我保障能力。2016年,县级财政自给率为26.2%,较2012年自给率(22.4%)提高了3.8个百分点。虽然自给率有所提高,但总体上看,各县(区)财力依然比较薄弱,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收支缺口主要依靠上级安排的大量转移支付予以弥补,属于典型的吃饭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