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支出保障建议

(二)强化支出保障建议

1.强化基本支出保障和资金统筹。始终把“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作为财政工作重点,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优先保障基本运转及重点民生支出。推进中期财政规划和三年滚动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全面盘活结余结转等各类存量资金,推进项目资金跨专项、跨部门、跨年度统筹整合,加大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统筹力度,加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力度,从上级转移支付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中统筹资金转化为财力。

2.强化预算执行。加快支出进度,项目单位要按照项目计划及时组织实施,加强与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跟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加快工程和资金支付进度,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对当年确定不能执行的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调整预算,将资金调剂用于当年急需的项目和其他有条件实施的项目。加快竣工项目决算审计和验收,鉴于审计力量难以满足现实工作需要,采取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方式,加快竣工项目决算审计,推进结余资金使用进度。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强化与预算单位、代理银行的沟通,引导预算单位及时办理支付,督促代理银行提高服务质量,实行资金限时办结管理责任制,缩短资金滞留时间。进一步加强对暂付款的清理。加大对总预算和财政专户的往来资金进行清理力度,严禁无预算项目以暂付款等方式挤占、挪用国库资金周转使用,对在“暂付款”中挂账支出,属财政支出范围的,及时清理列报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