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财政政策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必须始终坚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减弱、推进农村全面小康不松劲,在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投入的力度上保持好势头”。同时,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财政再困难也要优先保证农业支出,开支再压缩也不能减少‘三农’投入”。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历史眼光和战略智慧对“三农”工作的时代定位,也蕴含着习近平同志深厚的“三农”情怀和远见卓识。当前,在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财政经济运行复杂多变的新形势下,财政部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必须在更加精准地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下功夫。在财政支持思路上,需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立足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重点支持农业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更加积极地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统筹使用,解决资金使用“碎片化”问题,把“零钱”化为“整钱”。更加有效引导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社会资本“上山下乡”。在财政体系构建上,需要紧盯农业农村工作主线与中心任务,全面梳理各项财政支农政策,有进有退、有保有压,不重复、不留白,构建适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的财政政策体系。在财政政策设计上,把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摆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支农的重要位置,存量做文章,增量挖潜力,明确支持领域、补助环节和扶持对象,做到政策协同、措施得当、执行有力,不断提升财政政策的精准性。更加注重规范管理和资金使用绩效。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切实加快预算下达进度,确保各项政策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基层。健全“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财政“大监督”机制,实现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深度融合。突出财政支农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和结果应用两个环节,不断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