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支农稳定增长机制,扩大支农投入规模
2025年09月26日
(二)健全支农稳定增长机制,扩大支农投入规模
各级政府在大力发展经济、增强财政实力的同时,应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财力分配更多地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对“三农”投入的稳定增长,不仅要在绝对数量上保持稳定增长,而且在相对增长率上也保持稳定增长。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县乡地方政府财力大幅减少,负债运转较为普遍,基本保障能力下降,因此必须进一步明确中央和省级政府在财政支农,尤其是欠发达地区财政支农中的主体地位,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财力的增加,不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确保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速度超过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逐步形成以中央和省级财政为主、以市县乡为辅的财政支农投入保障机制。今后新增支出应向农村倾斜,做到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村。同时要完善农业投入考核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级政府切实落实增加“三农”投入政策。除了各级政府财政直接投入外,还应建立健全农业投入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功能,积极采取财政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先建后补、以物代资等政策手段,充分发挥财政支农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支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鼓励和引导信贷、外资、工商资本等各方面社会资金投入农业,不断拓宽农业投资渠道,扩大支农投入规模,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