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和调整转移支付的结构

(八)优化和调整转移支付的结构

上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政策,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在转移支付总额中的比例,缩减专项转移支付的相对比重,充分发挥县级政府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自主分配作用。同时要科学界定专项转移支付的标准,严格控制项目的设置,逐步整合现有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对到期项目应及时清理,对补助数额小的项目予以取消,交叉、重复的项目予以清理归并,进一步提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效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