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较低

(二)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较低

2016年,许昌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比重为5.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7.5%)1.9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3位。与郑州(12.6%)、洛阳(8%)存在较大差距,也低于新乡(6.9%)、平顶山(6.8%)、焦作(6%)、安阳(5.8%)等收入规模相近的省辖市。同时,许昌市地方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为4.1%,比2011年的3.7%提高了0.4个百分点,但比全省平均水平(5.4%)低1.3个百分点,仅位于全省第10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