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建设,夯实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基础

(一)完善制度建设,夯实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基础

1.建立事权财权相统一的财政体制

目前乡镇财政收支缺口大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乡镇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分税制改革有利于中央集中财力办大事,符合当时国情、世情。但经过数年改革发展,一方面,乡镇财政增收空间不断被压缩,财力已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另一方面,乡镇刚性支出项目、数量不断增加,财政支出缺口不断加大。为此,应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事权”原则,重新划分乡镇财权事权,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体制。一是调整税收机制,确保乡镇收入持久稳定。根据现行税种划分,提高乡镇税收分成比例、减少乡镇税收上解、下发乡镇税收权限,如将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源集中、潜力大、收入稳定且适合乡镇征收的税种划归乡镇征收,以加大乡镇财政自给能力。二是重新划分乡镇事权,减少乡镇财政支出压力。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职责划分,将涉及全县、全市乃至全省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事权上划到县、市、省,不得随意转嫁到乡镇,切实减少乡镇财政支出;科学划分各级政府政策配套资金比例,减低或消除乡镇各项民生工程配套比例,切实减轻乡镇财政负担。

2.建立规范乡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在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背景下,乡镇更是处于经济发展初期阶段,更需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及其他公共产品投入力度,但乡镇财力有限,乡镇财政的公共职能很难得到有效发挥,社会经济发展也将受到阻碍,为弥补乡镇财政收支缺口,早日实现十九大提出的均衡发展目标,加大对乡镇财力转移支付是解决乡镇财力不足的重要手段。

完善的乡镇财力转移支付制度是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保证,也是构建现代财政体系的重要举措。从目前看,各乡镇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能力存在相当大的差异,这与现行财政转移支付的制度性缺陷有关。因此,应按照十九大均衡发展、向农村倾斜的要求,完善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体系,为乡镇财政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均等化制造有利条件。完善的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仅包括明确转移支付的事项、标准和方式,以保证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而应优先向乡镇政策性支出倾斜,如农村社会保障支出、老兵优待金等,以确保社会的稳定和谐;同时,应对一些涉及地方长久发展的重大项目支出给予大力扶持,以确保地方可持续健康发展。另外,要杜绝非规范的负担转嫁现象,降低或取消乡镇项目配套资金,切实减轻乡镇财政负担;加强对乡镇项目监管,做好项目事前调查、事中监督、事后验收等工作,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切实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

3.制定细化乡级激励经济发展政策

目前上级政府尽管出台了一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但多是停留在市县层面,直接以乡镇为对象的激励措施还少之又少。同时,由于全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致使部分政策无法与贫困县乡实施有效对接,政策支持没能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建议应有区别地制定乡镇经济扶持政策,进一步细化对乡镇经济激励措施或制度,使政策更符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切实增强乡镇自我造血功能;在项目、资金、贷款、贴息等方面降低支持政策的门槛,加大对乡镇倾斜力度;加大完善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减免税政策,切实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和谐。

4.建立健全乡级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尽管各县乡均制定了一系列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但从调研情况看仍不尽完善,还不能满足现代财政体系需要。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提升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完善现有制度,研究制定新形势下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尤其应加强预算管理、内控管理、乡镇政府采购等制度建设,使财政财务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切实加强政策制度的执行力,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实施乡镇预算管理,按照有关财会、财经纪律,强化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政策制度落实到位;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保证专项资金及时拨付,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政府投资评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增强信息透明度,实现信息共享,杜绝滞留、挪用、套取等违规现象,切实提高财政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