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性质和扶贫开发任务安排使用资金,杜绝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现象。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章制度,规范项目资金运行程序。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建设,逐步建立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在目前我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下,市级各有关部门也要按业务职能,相应做好其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