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预算法》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贯彻落实《预算法》开展的主要工作

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总体要求,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主线,从加强预算管理入手,着力构建体系规范、公开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一方面,出台了《许昌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许政〔2015〕58号),作为指导我市财税改革的纲领性文件,确定了3个方面、11条具体改革事项,细化了改革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及时间表和路线图。另一方面,按照预算管理改革任务,本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协调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了盘活存量资金、统筹财政资金、中期财政规划、财政预决算公开、政府债务管理等财政综合改革,进一步创新财政体制机制,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为确保《预算法》的贯彻落实和各项财税改革任务的顺利实施,在具体工作中建立完善五项管理机制。一是宣传培训机制。高度重视《预算法》理论培训,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定期邀请专家就《预算法》和财税体制改革有关内容专题讲解;每年组织脱岗培训,先后到北京大学、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等知名院校开展学习交流。同时,组织开展《预算法》宣传,印发了《预算法律法规汇编》《扶贫政策汇编》等学习读本,在《许昌日报》开设了“财政在线”专栏,财政局外网专设了“财税改革”窗口,并通过参与“行风热线”、制作专题简报等方式加强对《预算法》和预算管理改革的宣传报道。二是沟通协调机制。成立财政部门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领导小组,抓统筹、抓落实、抓推进。并加强与各改革责任部门横向沟通,建立市县联动机制,就财税改革中的重大专题开展深入细致研究,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台账管理机制。结合《预算法》明确的改革目标,以及省财政厅和许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改革事项,对承担的改革任务进行梳理,逐项分解,形成工作方案,建立总台账和分台账管理机制。局改革办建立预算管理改革总台账,各责任科室依据各自任务分工,建立改革工作分台账,对照台账一项一项抓落实,坚持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四是制度建设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规范、责任制度和评价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岗责体系,增强约束力,提高执行力,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效能。我们相继印发了《许昌市市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许昌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直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意见》《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意见》《关于加强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的通知》等一系列改革文件,全面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政府性债务管理等改革。五是督导检查机制。按照“到事、到科室、到人”的要求,对每一项预算管理改革任务均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把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定期汇总市、县改革工作进展,对每项改革任务的目标、措施、成果开展跟踪督查,及时评估改革效果,确保改革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