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监管

(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监管

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中数据的录入和审核等加强监管,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各县区上报债务数据必须准确,市级严格审核各县区上报的债务数据,实行网络化的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及时更新上报系统数据,实时监控、反映地方政府实际产生的债务数据,以及使用和偿还情况,以确保最大限度地全面掌握全市债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