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较弱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较弱

一是龙头企业综合实力不强。全市农业龙头企业总共300余家,以市级和县级企业居多,而规模大、集约化程度高、实力强的龙头企业数量偏少,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只有43家(国家级2家,省级41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集群9个。缺少在全国有影响的大品牌,缺少知名农产品加工和知名农业产业园区。二是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