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对财政体制运行的监测、调整、制约机制尚不完善
其表现,一是财政体制运行还没有完善的日常监测机制,使财政体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二是由于缺乏完善的制约机制,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力上移、支出下移及转移支付上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不利于分税制改革的健康运行。三是分税制改革之初支出水平的确定是以过去若干年份支出为基数,把其中不合理的成分予以合法化,地方财政体制新老交错,内容繁杂,不清晰,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在分税制改革后得到的财力相对减少,而在分税制改革的实践中又一直未得到相应的调整,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县乡财政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