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预算执行方面,以严格支出预算管控为主体,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在预算执行方面,以严格支出预算管控为主体,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提高预算执行时效。年初,经市人代会审议批准后及时批复到预算单位,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供基础条件。在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用款计划管理,逐月分解支出任务,对人员、公用经费依照均衡拨付原则按序时进度下达,对专项支出按时间和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做到6月底达到60%以上,9月底完成75%以上,10月底完成85%以上,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和时效性。如:2016年,12月当月支出占全年支出比重为1.3%,比2015年同期降低5.4个百分点,支出均衡性明显提升。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从严限定预算调整范围,从紧控制预算追加,在年度执行中原则上只对新出台的政策性配套、民生项目等追加支出。同时,市级各类专项资金,严格实行审批管理机制,每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均需经过“业务科室初审、局长办公会复审、市政府领导终审”三个环节,确保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合理合规。三是严格管控存量资金。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存量资金管理的意见》《关于清理以前年度单位结余结转资金的通知》等管理制度,建立“收、调、控”的监管机制,督促各部门压减结转结余。“收”是按原用途无法支出的结转资金和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安排。2016年清理收回市级预算单位结转两年以上资金3743万元。“调”是对按原规定用途难以形成支出的结转资金,调整用于必需的支出事项。2016年,我们通过调整以往年度结转资金1亿元,安排用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控”是对支出进度慢但确需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不再增加该项目下年度预算,严格控制安排额度。四是建立跨年平衡机制。2014年年底,市直已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从2015年起,对市直财政超收,除用于偿还政府债务以外的部分全额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保障以后年度财政预算的平稳执行。在编制2017年预算时,因硬性增支因素较多,为实现收支平衡,我们动用了部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财力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