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贫困县由于财力有限,对上级下达切块资金需要县级财政财力配套时,建议上级考虑县级财力实际情况,加大对试点县的资金投放力度,取消或减少一些项目的配套比例,减轻地方财政压力。同时,县级财政每年根据省财政按因素法切块下达的资金,结合扶贫项目重点和产业扶持导向目录,做好与上级财政扶持资金的无缝对接,提高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占纳入整合范围资金规模的比例,达到集中财力支持脱贫项目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