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投入方式

(二)创新投入方式

1.设立农业发展基金。与国家开发银行通力合作,设立3600万元的信贷补偿基金,出台了《济源市农业发展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构建管理平台、统贷平台、担保平台、公示平台和信用协会“四台一会”,由政府确定的融资平台统一贷款、统一还款,受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青睐,目前累计为112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4.1亿元。使用原则:坚持普惠广覆盖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企业互保与政府增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多元化融资原则。使用范围包括政府风险保证金、政府风险准备金和贷款贴息。主要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村以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抵押贷款的农户。扶持范围限定为现代种植业、现代种业、现代生态养殖业、现代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及现代休闲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

2.出台了《济源市开发性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贷款贴息实施细则》。对通过“四台一会”融资服务体系贷款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贴息。贴息标准:分为三个档次,按贷款对象实际支付银行利息的30%、40%、50%进行贴息。对符合农业发展基金扶持条件,通过“四台一会”融资服务体系的贷款对象,按照普惠广覆盖的原则,按贷款对象实际支付银行利息的30%进行贴息。对成长性好、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科技含量高的贷款对象,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提高贴息比例,最高贴息不超过50%。贴息额度: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省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最高贴息数额不超过80万元;市级龙头企业、市级示范性合作社最高贴息数额不超过40万元;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其他农业经营主体最高贴息数额不超过15万元。